关于建立会员企业信息联络员制度的通知
各会员企业单位:
为加强与会员企业的联系和工作协调,及时沟通情况,反馈信息,更好地办好总商会会刊与门户网站,为会员企业服务,我会决定建立会员企业信息联络员制度。各会员企业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信息联络员工作职责如下:
一、负责本企业领导层与市木业公会(总商会)的联络、协调工作,增进了解,建立有效的信息联络渠道。
二、积极反映行业和企业诉求,通过市木业公会(总商会)及时向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行业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协助市木业公会(总商会)落实会议通知,按时参加市木业公会(总商会)的相关会议和活动。
四、协助市木业公会(总商会)开展对本行业、本企业的调研活动,及时提供相关的信息、资料,帮助市木业公会(总商会)向省、市政府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更好地为木业行业、企业服务。
五、协助总商会督促本企业按时缴纳商会会员会费。
8月20日之前,请各会员企业将《福州市木业公会(总商会)会员企业信息联络员登记表》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市木业公会(总商会)秘书处。
如有不明事项,请电话联系。
联 系 人:黄良仁 刘筠
电 话:18959115445(办公室) 15960004168(黄良仁)
传 真:0591---83290711
QQ邮箱:[email protected]
木业总商会学习交流群 QQ:329419898
福州市木业公会(总商会)门户网站网址:http://fzmyzsh.com
谢谢合作。
福州市木业公会(总商会)秘书处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