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作为世界头号经济大国,其商会(协会)的发展相对也比较成熟。美国的商会团体是一个利益集团,它通过各种手段影响美国的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美国对外经贸关系等,美国的政客们对它从来都不敢小看一眼。 当人们见到《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的报告》、《中国威胁世界纺织品和服装贸易》、《2006年白皮书:美国企业在中国》诸如此类的报告及出版物时,往往都会认为这一定出自某个政府部门或某些专业研究机构之手。其实不然,它们都是由美国的一些商会(协会)团体发布的。并且这些报告及出版物影响着美国政府的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美国对外经贸关系,其重要性之大由此可窥一斑。 美国的商会团体会出版许许多多的报告及出版物,这是基于不同的目的。有的是为商会团体成员提供服务的资讯,有的是为了维护商会会员利益的意见或 给政府的提案,有的则是受政府委托所作的咨询报告。仅从这些,我们就可看见美国的商会团体发挥的作用有多大。 美国商会团体不是工会,不是一般的企业家俱乐部,也不是简单的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它是一个利益集团。商会团体中既有商界领袖、业内精英,也有一批专家学者。商会团体为成员提供全面服务,不但组织展览与会议、出版刊物、举办讲座,而且制定行规与产业发展规划,还代表会员向政府争取有利的立法支持。 美国的政府官员与国会议员都十分尊重美国的商会团体,因为这是他们为社会服务的具体表现,也可以通过影响商会团体去争取到竞选捐款以及竞选的票源。所以美国的政客们对美国商会团体从来都不敢小看一眼。
“美国商会”是全美最大的商业组织,近百年来,它一直扮演着美国企业代言人的角色。“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对 华态度友好,曾长期坚持要求美国政府给予中国最惠国待遇。而美国数量最多的一类商会团体则是按产品分类的商会。大到飞机、火车,小到信封、弹簧,只要有一种商品,就会找到一个对应的商会。
美国商会的类别
美国的商会团体大致可以分为五大类。
第一类是全国性的商会团体。如成立于1912年的“美国商会”是全美最大的商业组织。其总部在华盛顿,它是一个非官方的完全独立和完全靠会费生存的组织。其宗旨是促进民间商业活动,对政府政策提出咨询意见,分析全国的经贸形势,协助解决出现的经贸问题。 “美国商会”非常庞大,它代表近300万家公司,由2800个地方和州商会、830个商业组织和102个海外美国商会组成。它的会员公司中既有500强的大企业,也有个人企业,但96%是雇员在100人以下的小公司。近百年来,“美国商会”一直扮演着美国企业代言人的角色。正如其主席史提夫·温安洛说:“我们对国会、白宫、政府常设机构、法院、舆论界以及外国政府积极游说,力争有效地维护企业的利益。”
第二类是地区性的商会团体。顾名思义,这类商会团体地域色彩比较浓,它可以是州的、市的、区的或镇的组织。如“芝加哥工商会”,拥有3000家会员企业;“洛杉矶地区商会”,拥有2800家会员公司;“纽约贸易协会”,成立已有一百余年的历史;“旧金山商会”,代表2000多家厂商。这些商会团体的会员较多从事地区性商务,但当地许多从事国际性商贸的企业也会参加,以争取在当地有较好的经营环境。
第三类是国际性的商会团体。这些商会团体主要从事国际性的商贸。有的设在美国本土,如成立于1945年的“美国国际商会”;著名的“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成立于1973年,是一个长期致力于促进美中贸易的机构,其会员均是与中国有贸易关系的美国企业,会员约500家,包括波音、通用,也有一些小型贸易商。该机构对华态度友好,曾长期坚持要求美国政府给予中国最惠国待遇。 有的设在美国企业投资经商的国别与地区。如在中国的“中国美国商会”,这个组织在1918年就成立了,1982年以后恢复了活动,当时有五六家公司,到2003年,仅在北京一个城市已经有750家公司。《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的报告》、《2006年白皮书:美国企业在中国》就是由“中国美国商会”撰写的。 在上海的“上海美国商会”,有1000多个公司;在广州的“广东美国商会”,有300多个公司;“香港美国商会”于1969年成立,有400多家公司。此外,如“德国美国商会”成立于1903年,已有百年以上历史。而“联合国美国商会”是专门与联合国做生意的美国商会团体,其会员都是联合国采购指定供应商,约有2600家企业。
第四类是行业性的商会团体。如成立于1895年的“美国制造商协会(NAM)”,NAM是美国最重要的协会,是美国工业界的代言人,美国80%的制造业厂商是该协会会员。NAM下属11个政策委员会负责在工业方面为政府出谋划策。该协会共有1.4万名会员。此外,还有如“美国进出口商协会”、“美国出口商协会”、 “美国进口商协会”、“美国供应商协会”、“美国批发商协会”、“美国零售商协会”等。它们可以认为是按商贸产业链来分类的。
第五类是产业性的商会团体。它们基本上是按产品来分类的,以制造业为主,也是在美国数量最多的一类商会团体。大到飞机、火车,小到信封、弹簧,五花八门,应有尽有,只要有一种商品,就会有一个商会。如《中国威胁世界纺织品和服装贸易》的报告就是由“美国制造业贸易行动联盟(AMTAC)”、“美国纺织组织协会(NCTO)”、“美国纺织协会(NTA)”、“美国棉花协会(NCC)”等团体与“团结起来”劳工组织(U-NITEHERE)联合提出的。 美国这类按产品分类的商会团体数不胜数。例如“美国服装鞋类协会”、“美国纺织品进口商协会”、“床上用品协会”、“工业纺织品产业协会”、“运动器材产业协会”、“美国玉米深加工协会”、“包装机械协会”、“农业设备制造业协会”、“汽车配件制造业协会”、“五金制造业协会”、“轴承制造业协会”、“弹簧产业协会”、“贺卡生产商协会”等等。
美国商会的特点
独立性、民间性、自由性、开放性、服务性和非营利性是美国商会团体所具有的六大特点。每个商会都是自发成立、自筹经费,靠向其会员提供有价值的服务生存,多属互益性的非营利组织。美国商会团体向全社会开放,企业可以自由选择入会或退会。各个商会之间既相互合作又相互独立。
独立性。美国各商会团体之间有很好的合作关系,但他们又都是完全独立的,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如商会干部的任免、工资等级的审批以及商会资金的申报等。不论全国性、地区性、还是国际性的商会团体,只是表明他们工作区域或服务对象有所不同而已,而不是国际性的商会团体大一些,领导全国性的,全国性的商会团体又领导地区性的。综合性的商会也不领导产业性的商会。
民间性。美国各商会团体都是自发成立的,商会领导由会员选择产生,是任期制的,既不列入政府编制,也不由政府任命,更不是由政府支薪,由纳税人供养。商会团体的费用全部自筹,主要是靠会员会费的收入,会费在商会经费中的比例各不相同,比例较高的如美国制造业协会在90%以上。 会费收入标准也不完全相同,多数商会以CBMAG会员企业的规模或年收入作为收费基准。如美国大豆协会会费标准是会员年收入的5%。还有按公司人数多少划分会费档次,也有按固定标准收取,这种收费方式多针对个人会员,会费标准一般为每人每年150-500美元。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总部设在华盛顿,在北京、上海设有办事处,有500多个会员,年经费收入300万美元,雇有24名专职工作人员。美国电子行业协会年经费收入2500万美元,其中55%是会费收入。 另外,美国商会团体的经费主要来源于会员所缴纳的会费以及各方面的赞助捐款。由于会费数额有限,美国的商会团体会根据市场经济规律进行运作,如承接政府的专项咨询项目,组织大型会议,举办商务讲座和学术研讨会,帮助企业打官司,提供市场分析报告和法律咨询等等有偿服务。但对非会员企业的收费标准会明显高于会员企业。
自由性。美国企业可以自由选择参加各种商会,也可以自由退出,甚至还可以自由发起成立商会,还可以同时参加若干个商会,只要你交纳会费,遵守会规就行。有的商会团体对会员设有一定的门槛,不过如有歧视性条款,如对性别、族裔或经营规模设限,那就会吃上官司。
开放性。美国商会团体是向全社会开放的,发展商会会员是美国商会团体的一大任务。商会的影响力大、服务能力强,就能吸引与发展更多的会员。反过来,商会的会员越多,影响力就更大,服务能力就更强。因此,美国商会团体不但吸收国内会员,还会发展国外会员,尤其是与美国有商贸关系的海外企业。如“全美制造业协会”是一个具有一百多年历史、影响力十分广泛的协会,现有会员单位1.4万个以上,波音、杜邦等大型企业均为其会员单位。其总部的150名工作人员中,就有25人专门负责发展新会员工作,以确保会费来源和扩展协会的影响力。
服务性。服务性是所有美国商会团体的宗旨,没有服务宗旨与服务能力的商会是不会有人参加的,也是不会有生命力的。美国商会团体的领导层或理事会大多是商界名流,一般都是兼职的,他 们的责任就是要成为为会员服务的典范,要比一般会员多出钱、多花精力。 一个商会或行业协会要取得会员的坚决拥护,就要以高质量的服务来赢得会员的支持,每年必须计划并完成得到大多数会员支持的项目或活动,这对商会来说是一个非常严峻的考验,如果不能办到应办到的事,不能做到对商会宗旨与对会员的承诺,就势必将失去会员的支持,本身也将面临生存危机。有的商会在成立时很热闹,但不到一年就销声匿迹,就是因为没有活动,只收会费没有服务。也会有个别商会的发起人只是想为自己争一个商会里的头衔或谋取个人私利,那最终也就是一块挂在家里的空招牌。 美国商会对会员没有行政约束,主要是通过维护企业利益来树立商会的权威地位。通过在国会和白宫为企业进行游说以及在法院帮助企业打官司等具体业务来增强对企业的吸引力,通过利益交换将企业紧密地团结在自己周围。美国商会始终本着“谁捐款、谁受益”的原则来分配争取到的利益。因此,每当美国商会负责人宣布需要为某一项目向会员集资捐款时,都会有许多企业积极响应。
非营利性。美国商会团体都是按非营性组织成立的。美国将非营利组织分为公众利益类、宗教类和互益类三种,并在税收上给予支持。美国商会团体登记注册为非营利组织之前,必须经联邦税务总局和州税务机构审核,确认执行相应的税收豁免条款。对公众利益类、宗教类和个别互益类非营利组织,联邦税法明确规定执行相应条款,实行全部所得税豁免,包括州所得税。 商会团体多属互益性的非营利组织,由于商会团体具有代表企业利益的特征,因此对属于互益性的商会,联邦税法规定执行501(C)(6)条款,对这类商会的所得税豁免,包括股息、利息所得税豁免,但对其收入超出支出部分及与商会宗旨不相关的收入仍需缴纳所得税。美国法律规定非营利组织不得从事营利活动(股东分红),为防止出现这种情况,在确定了税收豁免后,联邦税法规定有两年的观察期,来观察商会所提供的材 料是否属实,如有问题,税收豁免会予取消。
美国商会的主要职责
美国商会团体主要负责7个方面的工作。通过与政府沟通影响国会立法和政府政策的制定为会员获得利益;举办商展与研讨会,提供交流的平台;向会员提供各种信息服务;帮助会员开拓国外市场;发展会员,壮大自己的实力;作为“公证人”,协调雇主与雇员的关系;进行各种职业培训。
一、与政府沟通。 美国的商会团体代表会员的利益,努力影响国会立法和政府政策的制定。美国政治制度使国会议员和政府比较重视商会团体的意见,美国的商会团体利用靠近政府、贴近会员的特殊地位,密切关注立法和政策信息,根据会员的需要,游说国会和政府,反映会员的要求,提供相关说明资料,使得新出台的法规、政策对会员有利。美国很多商会都在华盛顿设立商会总部或办事处,在国会中设有联络员,与国会、政府的联系非常密切。 例如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为了保护美国企业在中国的利益,在2000年国会讨论是否给予中国最惠国待遇法案时做了大量的工作。他们派出代表在国会进行游说,同时发动大公司的CEO写信给国会,联系其他协会一起做国会的工作,最后使得中国永久性最惠国待遇法律在国会通过。 对国与国之间、不正当竞争及反倾销的应诉与起诉也往往是由美国的商会出面。如一些美国纺织品、家具、打火机企业,联合搜集了行业受损害的材料,通过商会向国会提出对中国产品反倾销的指控,并在听证会上作证,要求政府给予解决。 此外,美国的商会团体对可否在当地设工厂、开商店、建大楼、修马路都有相当大的影响力。他们会参加当地政府的听证会,研究这些项目对其会员的利益有什么利弊。没有他们认可,上面这些事是很难进行的。
二、举办商展与研讨会。中国商人美国许多商展与研讨会都是在美国商会团体的参与及支持下进行的,尤其是专业商展。一些重要商展每年都定时定点举行,行业研讨会与商会的年会也同时召开。在商品大展的同时,研讨技术发展趋势与国际市场动态。因为这些活动对企业帮助极大,所以会员都相当重视,参加十分踊跃,有些企业甚至连每年参展的摊位号都固定。如果某个企业在某次展会上没有出现,往往会被认为已经关闭或离开这个行业。 由于由美国商会团体操办,美国专业展览的参展企业与买家都比较稳定,企业是某个著名商会的成员,往往也会增强买家的信心。中国在美国的企业较少参加美国的行业协会,只在主流圈子外游荡,就很难有稳定的客户与大客户。
三、向会员提供信息服务。美国商会及协会都把信息服务当做向会员提供服务的重要内容,美国主要商会都会有自己的出版物。除一些地区性的商会(如一个小镇上的商会),大多数美国商会都有自己的网站。在网站上介绍商会的成员,为会员提供贸易商机、政策变化方面的信息以及国际市场动态与贸易指南。商会还接受会员委托,对其合作者的信用状况做调查评估,甚至提供员工薪金标准的咨询。
四、帮助会员开拓国外市场。美国商会经常向会员单位介绍国际经商与投资环境,组织专题报告会,帮助会员企业“走出去”。例如,“如何到中国做生意”,就是一个十分受欢迎的题目,大多是由已在中国投资做生意的会员企业现身说法谈体会,内容比较务实。美国商会也经常会组团到国外考察,他们的准备工作都比较充分,对考察地的各种背景资料早早就向考察团成员提供,所以组团往往要提前6-9个月做准备。 美国大豆协会的做法很值得一提。美国大豆协会为防止中国大豆进入美国市场,冲击美国农民的利益,就在中国大力推广大豆食品深加工技术和设备,宣传大豆食品的好处,尽量使中国的大豆在中国国内消耗。而且随着中国大豆加工能力的增加,中国又不得不从美国进口大豆维持生产。这样他们不但保护了 美国豆农的利益,还开拓了中国的大豆市场。 美国企业在国外都会成立商会,如在中国有“中国美国商会”,在德国有“德国美国商会”,在香港有“香港美国商会”。商会为会员提供服务,维护会员的利益,负责与驻在国政府进行沟通和协调,为美资企业在经商环境方面争取最大限度的优惠待遇。他们每年还会出一本“白皮书”,这既是后来企业进入该国的“商务指南”,也是美国政府与该国经贸关系谈判的重要参考文件。他们做了美国驻外使领馆难以做到与难以做好的事。美国商会向美国政府提供的咨询服务也是作为政府委托项目的有偿服务。
五、发展会员。 发展会员是美国商会团体的一项重要工作。美国商会团体自我介绍时有三个基本内容:一是成立了多少年;二是有多少会员;三是曾向会员提供过那些值得夸耀、与众不同的服务案例。这些也都会在其出版物与网站上突出的介绍。会员数量与质量是一个商会团体实力的具体体现。会员费也是商会活动资金的重要来源,所以美国商会团体十分重视发展新会员的工作,而且大多有专人负责,作为每年业绩指标。
六、协调雇主与雇员的关系。商会与行业协会不同于工会,它不仅代表雇员的利益,也代表雇主的利益。当二者发生冲突时,商会站在比较客观、公正、公平的角度给予协调,做好服务。例如为了渡过暂时的经济不景气,员工会接受或自愿提出减薪计划。商会有点“公证人”的角色,督促双方落实承纳,维护双方的权益。
七、职业培训。 美国的商会团体也很重视职业培训工作,认为这是学历教育以外不可缺少的课程,把它作为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如“美国制造业协会”通过培训,培养目前十分稀缺的高级技工。它们还推广非强制性的从业标准,与社区、大学联合起来培训劳工。还有一些行业协会则进行执业资格的培训项目,为年轻人提供助学金,培养年轻人进入这个行业。 “将反倾销的预警机制设在第 一线”是句空话 虽然中美两国政治体制不同,中国不能生搬美国商会的一些做法。但美国商会一些成功的经验很值得中国商会研究学习。其中一个核心就是“服务”的精神,中国的商会往往还是难以忘怀“领导”的角色,舍不得改掉“视察”、“指示”的身份。其实,中国商会成功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商会工作人员可以完全不用政府出钱养,商会成员愿意交纳会费或捐款,而且会员日益增多。会员都把商会当做家,有事就找商会帮助出主意、想办法。 美国的商会是开放的,在美国的公司以及与美国做生意的企业都可以参加,在美国的中资企业与华资企业当然也可参加。参加美国的商会可以获得许多资讯与帮助,如参加商展有优惠、可以参加专业的市场分析研讨会、有机会得到政府采购订单、可以获得法律援助等。 美国一些对中国反倾销的案件其实都是先在商会内讨论、收集证据、提出理由,当没有反对意见时就向国会提交,去参加听证会。这些全部是有步骤、公开进行的,并非“少数人密谋”。作为商会成员完全可以早早知道,研究对自己的利弊,可以表态参加争论,也可研究对策,这样就不至于在国会通过以后被动地去应对。 在美国的中资企业与华资企业不少,但至今很少有参加美国主流的商会。尤其作为中美贸易磨擦焦点的纺织服装业,中国在美国的主要纺织服装业都没有参加美国相应的行业协会。因此,“将反倾销的预警机制设在第一线”就成成了空话。